西南财经大学2016年保险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一).复试原则
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参加复试人数控制在招生人数的1:1.2左右,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适当放大.
(二).复试基本要求
1 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 考生报到时,学院按规定安排有经验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
3复试工作组成员应不少于4人,其中3名专业课教师(由有副高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在本专业参加面试的在职教师担任)和1名记录人员。复试前,对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流程和评判标准,以及其在复试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 严格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复试专业课命题、制卷细则》和《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要求进行复试笔试科目的命题、制卷和保管,确保复试试题(含笔试和面试)、考生分组名单(考生分组情况在复试开始前30分钟予以公布)、参加复试的教师名单的安全保密。
5 推免生、夏令营考生不参加本次复试。
(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学术型学位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笔试成绩×4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40%+复试外语测试成绩×20%)×50%
2.专业学位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笔试成绩×4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40%+复试外语测试成绩×20%)×50%
(四)调剂政策
保险学院各专业均不接收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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