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16年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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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2016年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东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国家“211工程”、“985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学校。学校地处上海市徐汇区,毗邻上海南站,交通十分便利。商学院在1983年建立的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和1987年建立的经济发展研究所基础上,成立于1990年,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集经济学科与管理学科为一体,并致力于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目前共有5个系,9个研究所和4个研究中心。学院设有专业学位教育中心,举办金融硕士(MF)、MBA、会计硕士(MPAcc)、EMBA、中外合作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工程硕士以及高级管理培训(EDP)等项目,为各行各业培养了大量的管理人才。

 

二、项目概况

华东理工大学金融硕士项目依托商学院卓越的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实践,突出金融工程与公司金融特色。项目致力于培养具有坚实金融学理论基础和较高应用技能的金融业领军人物和金融市场专业人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金融学、经济学、管理学、现代计量分析手段解决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既了解国际金融业的前沿发展,又能密切联系中国实践,具备比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潜力,可以适应金融管理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的工作。

 

三、师资力量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拥有一支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152位,其中正副教授比例已超70%;70%以上的教师拥有国内外著名大学的博士学位;90%以上有企业实践经验。作为一个研究与教学并重的学院,曾先后有7人次获中国最高经济学奖——孙冶方经济学奖,多名教师入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上海市曙光计划等人才项目,部分教师被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聘为经济或管理顾问。另外,学院还聘请国内外知名教授、专家作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

1. 吴柏钧:博士、教授、博导;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发展与城市化、中国     经济史。

2. 周炜星:博士、教授、博导;研究方向:金融物理学、金融工程。

3. 宋福铁:博士、教授、博导;研究方向:资产定价、公司金融、金融计量等。

4. 麦勇:博士、教授、博导;研究方向:金融市场学、公司金融学。

5. 阮永平;博士、教授、博导;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6. 汪冬华;博士、教授、博导;研究方向:金融工程与金融风险管理。

7. 解宏: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公司财务、行业投资。

8. 王俊秋:博士、教授;研究方向:财务分析与证券定价。

9. 孟磊: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固定收益及衍生工具市场。

10. 欧阳德生: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计量经济学、经济数学。

11. 沈炳熙:研究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派驻农行股权董事。

12.瞿秋平:高级经济师,海通国际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

13.张冀湘,研究员,交通银行非执行董事。

14.何志光:新华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15.唐劲风:注册金融分析师,注册金融风险经理,亚洲金融协会董事,德意志银行(美国)资产财富管理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监。

16.吕超:博士,上海赛领资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17.章宜斌:美国杜克大学金融经济学博士,招商基金国际业务部总监。

18.杨峰:保荐代表人,中信证券企业发展融资部(上海)总监。

 

四、培养方式与学制

1.脱产培养方式:学制2年,适合脱产学习;

2.在职培养方式:学制2.5年,周末或工作日晚上授课,适合在职学习。

 

五、申请流程

(一)申请类别:025100金融硕士

(二)院系所名称:(019)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或者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无工作年限要求。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申请程序:
1.2015年10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2015年11月中旬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拍照、缴纳考试费)。
3.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必须全部完成,否则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最后公布为准。

(五)初试:

1.初试科目: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三和金融学综合。

2.初试时间:2015年12月。

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六)复试:

1.复试科目:由华东理工大学自主安排,以华东理工大学相关公布文件为准。

2.复试时间:2016年4月(以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3.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成绩计算方法和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录取原则,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录取过程网上公开,以保证公平透明。

 

六、证书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华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金融硕士学位证书

 

七、其他

本招生简章中,如有与教育部及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政策不一致之处,将以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院公布的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招生与品牌管理部

地址:中国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第三教学楼303室

邮编:200237

电话:021-64252787(直线);64250033-8839, 8857(分机)

传真:021-64244527

邮箱:mf@ecust.edu.cn

网址:http://bs.ec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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