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基本条件:
1. 须符合我校2015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河北省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河北省属于一区)。
3. 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注:(1)申请调剂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的考生须符合上述三个专业的报考条件。
(2)法律(非法学)专业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调剂申请。
(3)原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法学类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0301)的考生,若申请调剂法律(法学)专业,须满足法律(法学)专业在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4)若国家政策有变化,以国家新政策为准。
125200 | 公共管理 | 专业学位 |
125600 | 工程管理 | 专业学位 |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考研帮 » 河北经贸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MBA/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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