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2017研究生招生-会计硕士
湖北经济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制与培养方式
学制:3年(其中实习期半年至一年)。
培养方式:会计硕士(全日制)研究生采用全日制方式培养,全脱产学习;会计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应为在职人员,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周末学习和节假日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会计硕士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合格并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者,由湖北经济学院授予会计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
四、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学费根据湖北省物价部门在入学当年核准的费用执行,预估如下:
专业类别 |
收费标准 |
奖助学金 |
收费方式 |
会计硕士(全日制) |
1.5万元/年 |
有 |
按年收费(每学年开学收取当学年度学费) |
会计硕士(非全日制) |
2.5万元/年 |
无 |
学校将向会计硕士(全日制)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及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并设立“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助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给予资助,具体细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校专业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办法执行。其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年6000元/生,录取考生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20000元/生,学校依据当年上级文件下达的名额和标准进行评审。学业奖学金等级分为一、二、三等,覆盖比例分别为20%、30%、20%,奖励标准分别为每年10000元/生、8000元/生、6000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录取当年即可参评学业奖学金。另外学校还设立有专项基金,向优秀研究生参加学科竞赛和境内外学术交流提供资助。
湖北经济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招生专业目录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名称 |
招生计划人数 |
考试科目 |
备注 |
专业学位 |
125300 会计硕士(全日制) |
55 |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
①为吸引优秀生源,我校拟将2017年度新增招生计划部分或全部用于调剂接收本科主修专业为会计学、审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且其本科毕业院校的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或会计学二级学科必须为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的考生,具体调剂人数待招生计划最终下达后将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②若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实际招生人数不足25人,剩余招生计划可优先接受报考本校且满足录取条件的会计硕士(全日制)学生调剂。 |
125300 会计硕士(非全日制) |
25 |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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