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招生简章-不招应届

 
近三年院校录取、复试名单数据包
                       
2024MBA复试资料包 2024MPA复试资料包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7 年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招生简章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截止入学当年 9 月 1 日)或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 2)或大专毕业后有 5 年(截止入学当年 9 月 1 日)或 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 3)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截止入学当年 月 1 日)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程序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 2016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网上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教育网网址: http://yz.chsi.cn;公众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3、 报名点选择:所有报考我校旅游管理专业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为报考点,选择其他报考点无效。
4、报考费缴纳方式、标准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看。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按指定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2、现场确认时间: 2016 年 11 月(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部统一通知为准)
3、现场确认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西校区启铸温恭楼 E 段二层研究生部会议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确认。
3、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现场确认时须出具所在单位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5、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6、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系统“备用信息”一栏中,注明全日制习或者“非全日制学习”。请考生认真、切实填写,否则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发放准考证
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时间为准,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写字。
五、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
3、初试时间: 2016 年 12 月底(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为准)
4、 初试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上公布的为准)
5、初试科目:英语(二) [100 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
分](注:我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
6、 初试成绩查询: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自行查询下载。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同时,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1、复试时间: 2017 年 3 月-4 月,请登陆研究生部和工商管理学院网站,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和复试程序。
2、复试内容:英语听说能力、旅游管理综合素质面试、政治笔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3、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 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 100 元。
5、 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6、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六、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3、根据规定,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档案、不转户口,
并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4、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 2017 年 6 月,具体时间以上级通知为准。
七、学费标准、学习方式及年限
1、学费: 58000 元人民币。
2、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利用业余时间在职学习)。
3、学制:脱产班学制二年,在职班学生学制三年
八、学历学位与就业
1、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并取得合格成绩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2、我校不负责定向就业类别毕业生的毕业派遣等相关事宜。
3、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
次的学位。
4、本专业毕业生就业去向为大中型旅游企业、政府部门、旅游教育与培训机构以及旅游产业等关联性企业等。在旅游业上升为国家战略意志的大时代背景下,在《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 号)》等政 策指引下,旅游专业人才需求旺盛,我校旅游管理专业硕士( MTA)研究生就业前景良好。
九、联系方式
相关招生信息和通知请在我校研究生部或工商管理学院网站查询、下载。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站: http://yjs.cueb.edu.cn/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 121 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校本部启铸温恭楼 E 段 210 研究生招生办室 邮政编码: 100070
MTA 教育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庙金台里 2 号首都经济贸
易大学 4 号楼 104 室
咨询电话: 010-65976416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考研帮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招生简章-不招应届

赞 (0) 打赏

评论 0

评论前必须登录!

登陆 注册

赞赏的同学考研一定过!

微信扫一扫打赏